为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执业行为,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,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,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近期举办“2024年第2期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”。具体通知如下。
一、培训时间
2024年4月15日(周一)9:00-2024年4月26日(周五)17:00,课程内容详见附件1:《课程表》。课程在此期间24小时开放,学员须在该期间自行安排时间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。
二、培训方式
本次培训采用线上模式进行。请登录“上交所浦江大讲堂”(https://pujiang.sse.com.cn),进入“专题班”栏目,选择“2024年第2期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”项目,完成全部课程内容。培训页面于培训当日(4月15日9:00)发布,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:《在线培训操作指南》。请务必使用报名时所填学员本人手机号码登录学习。
三、培训对象
仅接受以下类别公司的拟聘董事会秘书报名:
1.本所主板上市公司;
2.已向本所提交主板上市申请的拟上市公司;
3.已在证监局辅导备案并拟于本所主板上市的公司。
每家公司每个自然年内累计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。
四、培训报名
(一)报名方式:主板董秘任职培训统一采取预报名方式。预报名系统24小时接受学员培训报名申请,预报名操作流程及具体规则参照《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相关安排的通知》(http://training.sse.com.cn/update/notice/c/5726414.shtml)。
(二)报名时间:学员将从截至2024年4月9日的主板董秘任职培训预报名队列中按顺序邀请,邀请进班后学员将会收到本期培训确认进班短信通知。
请在收到本期培训确认短信后及时告知本公司负责报名操作人员,由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“确认进班”操作,请务必在2024年4月12日(周五)12:00前完成。若临时无法参加本期培训,请点击“取消参加”按钮,自动顺延到下一期。连续两次不参加则须重新报名。逾期未操作视为放弃参加。
五、培训费用
本期培训免收培训费。
六、培训测试
(一)测试时间:2024年5月14日(周二)20:00-2024年5月15日(周三)20:00,学员于该场测试期间内任意时间分散登录进行测试,测试时长为开始测试后的120分钟。学员须完成所有课程学习方可参加培训测试。
(二)测试形式:通过“上交所浦江大讲堂”平台进行线上测试(https://pujiang.sse.com.cn)。请务必使用报名时的学员本人手机号码登录,点击“专题班”栏目标签,选择“2024年5月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测试”进入答题。具体测试地址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:《线上测试操作指南》。
(三)测试范围及题型:以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及相关监管指引、业务指南等为主,侧重考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、公告操作、公司治理、合规运作等内容。题型为单选题、判断题、多选题,分值为100分。测试不设合格线,成绩在“任职培训证明”中记载显示。
(四)测试报名条件及流程:已完成近期主板董秘任职(任前)培训所有课程学习的学员,具体为:
1.本期学员:在2024年4月26日前完成“2024年第2期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”所有必修课程的学员(本期学员原则上必须参加本次测试,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测试请致电上交所企业培训部说明原因。6个月内未参加测试的学员,需要重新报名培训);
2.往期学员:参与“2023年第2期主板董秘任前培训”、“2023年第3期主板董秘任职培训”、“2023年第4期主板董秘任职培训”、“2024年第1期主板董秘任职培训”因故未参加往期测试的学员。
注意事项:本期学员及往期学员均应通过报名培训时使用的账号于2024年5月6日(周一)10:00-2024年5月9日(周四)12:00期间登录培训报名系统报名测试,系统将会对学员的课程学习情况和往期测试情况进行核实,报名流程详见附件4:《测试报名指南》。
(五)培训证明获取:对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和测试的学员(包括补测学员),将于测试后的5个工作日内复核并发放培训证明(电子证明),查询方法详见附件5:《培训证明下载指南》。
七、特别提示
(一)所有与任职培训测试有关的信息均会通过官方网站发布。任何“兜售真题”的行为都是诈骗,请广大学员提高警惕,切勿听信不明渠道传言。如有发现,请及时联系本所并留存证据截图。
(二)请务必确保培训报名系统中学员本人手机号码准确,该手机号码将用于参加测试并接收相关通知信息。因手机设置差异,系统通知短信可能被过滤或拦截,请持续关注报名系统的报名申请状态及反馈信息,如遇问题及时致电联系。
八、联系方式
上交所培训部:倪老师021-68607060;
朱老师021-68601155。
附件1:《课程表》
附件2:《在线培训操作指南》
附件3:《线上测试操作指南》
附件4:《测试报名指南》
附件5:《培训证明下载指南》
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培训部
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